隐私声明

淡马锡信托基金会隐私声明(“声明”)
 
1.     概述与适用范围
 
1.1  在本声明中,“我们”“我们的”或“淡马锡信托”指的是淡马锡信托基金会。“个人资料”指的是无论属实与否,能够:(a)从所指的资料,或(b)从所指的资料和其他我们存取或可能存取的信息,识别出个人的资料。
 
1.2  本声明列出我们根据《个人资料保护法令》(“PDPA”)收集、使用、披露和处理您个人资料的依据。浏览和使用本网站,即表示您同意我们按照本声明所述方式收集、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资料。若您是以中介身份或以其他方式代表第三方行事,或向我们提供有关第三方的资料,您承诺您已获得该第三方授权,作为其代表或代理人,并已获得该第三方对我们收集、使用、储存和披露其个人资料的同意。由于该第三方的资料由您提供,您承诺您已通知该第三方查阅我们的网站,了解本声明所列事项。
 
1.3  本声明补充但不替代您之前直接或通过第三方数据采集员给予我们的任何其他同意。您给予的同意对我们依法收集、使用、披露和/或处理您个人资料的权利具有累积和额外效力。本声明并不影响我们依法收集、使用、披露和/或处理您个人资料的任何权利。
 
2.     个人资料的收集
 
2.1  一般上,我们在您或您授权的代表直接或间接向我们或我们的子公司、附属机构、合作伙伴、供应商或服务提供商提供个人资料时收集相关资料,包括下列所述情况:
(a)  您申请淡马锡信托的服务或提交反馈时填写线上或纸质表格,或在询问、提交请求或参与各类沟通活动时提供个人资料;
(b)  与淡马锡信托互动交流(如电话沟通、社交媒体互动、传真或电邮)时,我们可能会保留相关往来记录;
(c)   填写员工资料表;
(d)  评估求职申请及确定求职者是否适合淡马锡信托相关工作岗位;
(e)  与淡马锡信托签订合同或报名加入淡马锡信托的任何服务;
(f)    您回应淡马锡信托发出的任何沟通材料;
(g)  您参与淡马锡信托管理的民意调查或计划;
(h)  您出席淡马锡信托主办或赞助的活动、座谈会或工作坊;
(i)    您将您在淡马锡信托持有的任何账户与第三方服务或应用程序连接(包括但不限于谷歌和LinkedIn);
(j)    我们从第三方获取您的个人资料,例如您向我们提交电邮地址以表达您的兴趣;我们从提供自动欺诈检测服务的第三方或依法提供信息的机构(如信贷资料机构或执法机构)获取信息;以及
(k)   通过分析代码及cookies等其他工具收集资料(详情请参阅本声明下文的“IP地址/Cookies”部分)。
 
2.2  我们可能通过上述不同方式收集下列各类个人资料:
(a)  姓名;
(b)  办公和/或居住地址;
(c)   办公和/或个人电邮地址;
(d)  手机和办公电话号码;
(e)  出生日期;
(f)    身份证/护照号码(如有需要);
(g)  工作证件号码(如外国人身份证号码)和信息(如有需要);
(h)  性别和种族;
(i)    婚姻状况;
(j)    紧急联系人、近亲或家人信息;
(k)   法律与财务记录;
(l)    银行账户信息;
(m)IP地址;
(n)  照片、视频及其他视听信息;
(o)  教育背景、就业经验及专业资历,包括相关证明和推荐资料;
(p)  履历;以及
(q)  任何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使用后可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
 
3.     收集、使用和披露个人资料的目的
 
3.1  我们可能因下列一项或多项目的,收集、使用和/或披露您的个人资料:
(a)  管理我们的网站;
(b)  履行您和我们签订的合同义务;
(c)  进行尽职调查、遵守反洗钱义务、了解您的客户及其他背景核查;
(d)  客户管理、服务请求和查询;
(e)  付款管理;
(f)    回应、处理和跟进您通过电邮、电话通话、表格提交和/或任何其他沟通方式提出的查询、请求、申请、投诉和反馈。
(g)  遵循1994年《慈善法令》或任何其他法律和相关的附属法令、条例、指南、咨询,或者由相关执法或监管机构不时发布的其他指示;
(h)  招聘和评估求职者;
(i)    与活动参与者的后续联络及协助入场安检工作;
(j)    将导师和义工纳入淡马锡信托的计划;
(k)   旅行安排和保险事宜;
(l)    内部报告和/或会计;
(m)统计数据以便设计和改进我们向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无论是由我们自行使用该数据或将其用于商业活动和调查;
(n)  提高安全、监测和验证身份或服务使用,以及防范垃圾邮件、恶意软件或其他安全风险;
(o)  发送确认通知、技术通知、更新通知、安全提示及支援与行政等信息;
(p)  进行市场调研,了解与分析客户行为、所在位置、喜好和人口特征,以便我们向您提供可能符合您喜好和资料的产品、服务、特别优惠及宣传活动;
(q)  就任何投诉、索赔、纠纷,或者任何实际或涉嫌非法、不当的行为进行调查或收集证据,或者协助执法或监管机构进行相关调查或取证;
(r)    您提供信息的任何其他用途;和/或
(s)   与上述一项或多项目的有关的用途。
 
3.2  即使您与我们的关系(如根据合同)已终止或以任何方式更动,上述条款所列目的可在合理期限内(包括在适用情况下让我们根据与您签订的合同行使权利的期限)继续适用。
 
3.3  我们也可能通过您提供的任何联系方式与您联络,包括但不限于电邮、电话和邮寄方式,以征询您的反馈或向您提供我们认为您或您所属机构可能感兴趣的信息。
 
4.     向第三方披露个人资料
 
4.1  我们也可能因上述任何目的,向以下在新加坡或海外的人员披露您的个人资料:
(a)  我们的服务提供商和承包商,例如向我们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资讯科技服务提供商、数据处理或管理服务,以及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
(b)  任何商业合作伙伴、投资者、代理人或受让方(实际或潜在),以促进商业资产交易(可延伸至合并、收购或资产出售);
(c)   我们的子公司、附属机构和/或合作伙伴(尤其在您已同意获取我们的信息/简报的情况下);
(d)  执法机构、监管机构、法定机构或公共机构,以遵守其要求、政策、指令或请求;
(e)  银行、信贷机构及其他金融和/或支付服务提供商;
(f)    我们的专业顾问,如董事会、审计师和律师;
(g)  与企业宣传活动有关的外部商业和公益合作伙伴;和/或
(h)  任何您授权我们披露您个人资料的相关方。
 
4.2  我们可能以汇总或匿名的形式,与上述机构或相关方(如商业合作伙伴)共享您的信息。
 
5.     撤销同意
 
5.1  您就我们收集、使用和披露您个人资料所作出的同意将持续有效,直至您以书面形式撤销。若您希望撤销同意并要求我们停止因上述一项或多项目的收集、使用和/或披露您的个人资料,您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电邮联络我们的资料保护官(联系方式见下文),并填写由资料保护官提供的撤销同意申请表。
 
5.2  在收到填写完整的撤销同意申请表及所需证明文件后,我们可能需要一段合理时间(视请求的复杂程度及其对我们与您之间关系的影响而定)来处理您的请求,并告知您撤销同意的影响,包括对您与我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可能造成的法律影响。一般上,我们将在收到并核实您的身份及相关文件后的三十(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您的请求。
 
5.3  我们尊重您撤销同意的决定。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可能因您请求的性质和范围而无法继续向您提供产品或服务。若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将在完成处理您的请求前告知您相关影响。若您决定撤销之前的撤销同意请求,请通过书面形式或电邮联络我们的资料保护官(联系方式见下文)。
 
5.4  需要注意的是,撤销同意并不影响我们在无须取得同意或根据相关法律继续收集、使用和披露您个人资料的权利。
 
6.     转移个人资料
 
6.1  除非接收方同意在处理您的个人资料时遵守PDPA或采用与PDPA相当的数据保护标准,或相关法律允许转移,否则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资料转移至新加坡境内或境外的外部第三方(我们的子公司和附属机构除外)。
 
7.     保存个人资料
 
7.1  我们可能会在实现收集目的所需期限,或在相关法律要求或允许的期限内,持续保存您的个人资料。
 
7.2  一旦我们有理由认为保存您的个人资料已不再符合其收集目的,且出于法律或商业目的不再有保存的必要,我们将停止保存您的个人资料,或删除可识别您身份的信息。
 
8.     IP地址/Cookies
 
8.1  当您使用我们的网站时,我们可能会出于系统管理的目的,收集并储存有关您电脑或其他电子设备的信息(包括您的IP地址、操作系统和浏览器类型)。这是有关我们网站用户浏览行为和模式的统计数据。尽管这些数据可能识别您的身份,但除非法律授权或允许,否则我们及我们的数据中介机构不会将其用于此目的。
 
8.2  Cookies是在您浏览网站时储存在您电脑或其他电子设备的小型文件,有助于提升浏览效率,并使网站运营方能够追踪网站的使用情况。Cookies不包含病毒或任何可能损害您电脑或其他电子设备的成分。欲了解有关cookies的更多信息,请浏览www.allaboutcookies.org
 
8.3  我们的网站使用cookies,将信息储存在您的电脑或其他电子设备,以辨别您与本网站和手机应用程序的其他用户。这包括但不限于您浏览本网站的次数,以及浏览网站时的所在位置。部分信息可识别您的身份,以管理您在本网站的使用体验;其余信息则会以匿名和汇总的形式生成统计报告,以便我们评估网站的使用情况,并在您浏览网站时改进服务和提升效率。若您希望在电脑或其他电子设备上禁用cookies,您可以更改浏览器设置。但需要注意的是,更改这些设置后,部分网页的功能可能受到限制或无法正常加载。此外,主要浏览器已尝试在最新版本中执行万维网联盟的“不要追踪”(DNT)标准草案。由于这项标准尚未最终确定,因此本网站暂不采用DNT标准,也不处理DNT信息。
 
9.     保护个人资料
 
9.1  我们通过技术手段和系统性安全措施(包括我们的数据中介所采取的措施),防止您的个人资料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获取、收集、使用、披露、复制、篡改或弃置,并防范储存个人资料的媒介或设备遭受损失等类似风险。我们会根据新的科技发展,定期评估我们的安全措施与程序。
 
9.2  尽管我们已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来保障所有个人资料的安全,但对于该信息未经授权的使用或滥用,以及因互联网通信固有的风险而造成的损害,我们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0.  淡马锡信托网站与第三方网站的链接
 
10.1       我们的网站可能包含其他由第三方运营的外部网站链接。对于这些外部网站的隐私政策和做法,我们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浏览各个网站时查阅其隐私政策。有些第三方网站可能会显示我们的标志或商标,但这些网站并非由我们运营和管理。若您对其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请联络相关网站的管理方。
 
11.  个人资料的准确性
 
11.1       我们通常依赖您(或您授权的代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若您的个人资料有所变更,请通过书面形式或电邮通知我们的资料保护官(联系方式见下文),以确保相关资料及时更新、完整和准确。
 
12.  获取和修改个人资料
 
12.1       若您希望(a)索取我们所持有的您个人资料的副本,或了解我们如何使用或披露您的个人资料,或者(b)请求我们更正或更新我们所持有的您的个人资料,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电邮联络我们的资料保护官(联系方式见下文)。
 
12.2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可能会就索取请求收取合理费用。如适用,我们将在处理您的请求前通知您相关费用。
 
12.3       我们将尽快回应您的请求。一般上,我们将在三十(30)个工作日内回应。若无法在此期限内回应,我们将在该期限内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您预计的回应时间。若我们无法提供您所要求的个人资料,或无法按您的请求予以更正,除非PDPA另有规定,否则我们通常会告知您无法满足请求的原因。
 
12.4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您提出的请求,我们只须提供所要求文件中所含的个人资料,而非整份文件。若该文件中所含的个人资料只占极少部分,我们只须提供一份我们机构所持有相关个人资料的说明即可。
 
13.  资料保护官
 
13.1       若您对我们的个人资料保护政策和程序有任何疑问或反馈,或希望提出任何请求,可发电邮至[email protected]与我们的资料保护官联系。
 
14.  声明的效力与更改
 
14.1       本声明与其他适用于我们收集、使用和披露您个人资料的政策、程序、标准、通知、合同义务及同意共同适用。
 
14.2       我们可能不时更新本声明,并在本网站上发布修订版本。我们也会根据相关法律,通过其他沟通方式通知您。修订后的声明一经发布即告生效。您同意受我们网站不时更新或由我们通知您的现行声明的约束。请定期查阅本页,了解有关我们处理您个人资料的最新政策与做法。